指数作为一种对比性的统计指标具有相对数的形式,通常表现为百分数。它表明:若把作为对比基准的水平(基数)视为100,则所要考察的现象水平相当于基数的多少。譬如,已知某年全国的零售物价指数为105%,这就表示:若将基期年份(通常为上年)的一般价格水平看成是100%,则当年全国的价格水平就相当于基年的105%,或者说,当年的价格上涨了5%。指数的编制是从物价的变动产生的。18世纪中叶,由于金银大量流人欧洲,欧洲的物价飞涨,引起社会不安,于是产生了反映物价变动的要求,这就是物价指数产生的根源。有些指数,如消费品价格指数、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人们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有些指数,如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股票价格指数等,则直接影响人们的投资活动,成为社会经济的晴雨表。从对比性质来看,指数通常是不同时间的现象水平的对比,它表明现象在时间上的变动情况(动态)。此外,指数还可以是不同空间(如不同国家、地区、部门、企业等)的现象水平的对比,或者,是现象的实际水平与计划(规划或目标)水平的对比,这些可以看成是动态对比指数方法的拓展。可见,指数在经济分析上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