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拉隆功王,泰国曼谷王朝拉玛五世。1892年和1898年,先后颁布《全国教育法》和《地方教育组织法》。最先在泰国普及现代教育,于1877年设立公费留学制度,选派一批贵族子弟到外国学习。1892年和1898年,又先后颁布《全国教育法》和《地方教育组织法》,发起由僧团负责的普及小学教育运动。规定所有寺庙开办小学校,到1908年全国已有一千所寺庙小学。同时,创办摩诃朱拉隆功佛教大学和摩诃蒙固佛教大学。1893年,首次主持出版了泰文字母拼写的巴利文三藏三十九卷。仿照行政机构,建立了僧团组织机构。1902年亲自颁布僧伽法,规定国王是佛教最高护持者,将全国僧团分为大部派泰北、泰南、泰中和法相应部四部分,任命四个大僧长分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