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在海关的配合和外汇指定银行的协助下,对已对外付出货款的进口企业,通过核对注销的方式审核其所购买的货物是否及时、足额到货的一种事后管理制度。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包括:为监管需要而进行的事前必要的登记、备案及对黑名单进口单位开证付汇的真实性审核,付汇后凭核销单、备案表监测进口单位和银行售付汇情况及到货报送情况,对重点异常问题进行核查并处理违规违法行为。2、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始于1991年1月1日。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是指外汇管理局在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管措施,是对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