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喇叭戏,辽宁省鞍山市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海城喇叭戏是广泛流传于辽宁省海城一带的传统地方小戏剧种。早期的民间艺人,因受条件的限制,仅头戴一顶圆毡帽,身穿大布衫,系腰带以扮演戏中各种人物,因此又称“大布衫子”戏。由于它的主要伴奏乐器是唢呐,唢呐在当地俗名“喇叭”,故称“喇叭戏”。海城喇叭戏以当地民歌为基础,吸取江西弋阳腔、山东柳腔等外来声腔,兼收并蓄,形成了诸腔杂陈的民间喇叭戏声腔体系。它的音乐曲调欢快优美,清新流畅,跌宕起伏,火爆高亢,节奏性强,适于载歌载舞。2008年6月7日,海城喇叭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是 Ⅳ-100。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鞍山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获得“海城喇叭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