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总支出亦称“经营总成本”。指企业在全部的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在工业企业中,经营总支出包括由直接原材料、直接人工、车间费用(其中又包括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和大修理基金等)三项所构成的车间成本,由车间成本加上工厂管理费用所构成的工厂成本,在工厂成本以外的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经营总支出包括工程直接费(其中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四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营业外支出超过营业外收入的差额。但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1985年5月所编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企业经济评价方法》中,列入《现金流量计算表》中,作为现金流出一项的“经营成本”,却被规定为不包括基本折旧费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两项。这是由于建设项目的全部投资支出已作为现金流出计入本表,似不必再重复进入经营成本作现金流出;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应和本金一起列作现金流出,不必再归入经营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