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新秩序,是指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经济关系的一种主张。目的是改革旧的国际经济体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体系,促进和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74年第四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提出改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同年,在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下,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20项原则。主要有:一切国家有平等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问题的权利;每个国家有权实行对本国发展最合适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自然资源和国内一切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改革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的国际金融和贸易制度;各国有权对跨国公司进行控制、监督和管理;加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贸易、财政和技术方面的合作。定义所谓国际经济新秩序是指在当今的世界经济环境中为促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对反映旧国际经济秩序的现行国际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变所形成的、能真正体现公平互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济机制。开始时间发展中国家为改变旧国际经济秩序而提出的新国际经济关系的主张。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