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黎明身为开发试验区的财政局长,同时兼任数家"国"字号公司的"一把手",却干起了不出资却能占有股份的买卖。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原财政局局长董黎明因涉嫌受贿1200余万元近日被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依法查处。涉嫌收受价值1000万元干股,案发前担任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局长、办公室负责人、国资局局长等8项职务的董黎明一案近日侦查终结。董黎明除在政府部门身兼三职,还任5家"国字号"公司的"一把手":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公司、合肥新站建设投资公司、合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集团公司、安徽中州置业股份公司。今年42岁、案发前在合肥市新站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主持工作的董黎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