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方 (639年-701年3月20日 ),字希仲,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生于望族。曾祖陆琛,是南朝陈给事中黄门侍郎。伯父陆柬之,以善于书法知名,官至太子司议郎。陆元方历官监察御史、武则天朝殿中侍御史、凤阁舍人,长寿二年(公元693年)任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证圣初贬绥州刺史,后复为相,官至文昌左丞。至唐德宗年间,得以续图凌烟阁。陆元方最初中明经科,足以为官,补三水、扶风、渭南三县尉,又连中八科制举,多次升迁后任监察御史。 武则天革唐旧制,派陆元方作为使者安抚岭外。完成使命归来很称武则天的心意,任命他为殿中御史。 在同一月升任凤阁舍人,仍兼侍郎之职。不久,他被来俊臣陷害,武则天手敕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