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来自日语,即"小学"之意,为台湾日治时期,自1898年起,以中央或地方经费所开设的儿童义务教育学校学制之一。在同一时期,当时台湾最高统治机关-"台湾总督府"还依照台湾实际情况,将此以儿童义务为主的学校,除了此小学校设置之外还设有公学校、蕃人公学校及蕃童教育所。中国东北地区(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辽宁省大连市)部分小学也有使用"小学校"这一名称。1895年,日本开始于台湾的统治。隔年,1896年,"台湾总督府"辖下之"学务部"以普及日语为目的,于6月公布"国语传习所规定",并在同年9月总督府公布"国语学校规则"。在此两规则下,"台湾总督府"在各地设置14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