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明,工程师。男,河南商水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政法干校。现任政协河南省滦河市委员会副主席。李俊明工程师。男,1937年5月出生,河南商水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政法干校。现任政协河南省滦河市委员会副主席。主要业绩:195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河南省周口、许昌两市公安局任通讯员、户籍民警、侦查员、技术员、副股长、刑警队长。1976年调许昌地区公安处,任副科长。刑警大队长、副处长。1986年河南省部分地市区划调整时,调源河市公安局任局长、党组书记并兼任武警煤河支队第一政委,中共第一届漯河市委委员。1991年任滦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6年任课河市政协副主席。在公安机关的40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