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行论是中国近代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后期领导人洪仁玕在其所著《资政新篇》中率先提出的创设银行的主张。《资政新篇》特别强调仿照西方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和劳动组织形式来发展中国经济,其内容涉及及矿产开采、近代日用品工业、近代交通运输业、邮务及报刊事业、财政制度改革等诸多方面。洪仁玕主张兴办近代私人银行,他认为“富民”一人或数人合伙均可开设银行并准其行用纸币; 不过其发行纸币的方式却应是,如某人有家财百万两,不必是现金,只要有财产所有权凭证即可送交国库作为保证,由国库领取一百五十万两代制的精印 “银纸” (即纸币) 投入流通。洪仁玕说: “兴银行,倘有百万家财者,先将家赀契式禀报入库,然后准颁一百五十万银纸,刻以精细花草,盖以国印图章,或纸银相易,皆准每两取息三厘。或三四富民共请立,或一人请立,均无不可也。此举大利商贾士民,出入便于携带,身有万金而人不觉,沉于江河,则损于一己,而益于银行,财宝仍在也; 即遇贼劫,亦难骤然拿去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533页)。洪仁玕虽主张兴办私人银行,但却强调 “银纸” (纸币) 的发行权在国家,“银纸”应加盖 “国印图章” 以昭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