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权益指的是涉及到水、电、气、热、通讯、公交等方面的权益都是公共权益,公共权益的生产项目,生产的产品都是公共产品。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公共事业,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已经建立起涉及公共权益的经营市场。对涉及社会公共权益的经营项目,一方面政府必须保留调整、变更、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的权力,以维护公共权益,避免发生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一方面需要保护承租者和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和合理经营权益,以实现鼓励民间资本更加大胆地参与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经营。城市住房的公共权益最近发生的重庆市公交车燃烧事件、湖北省自来水流出溺水事件、湖南省垃圾堵塞商店大门事件,都在提醒我们,必须认识和规范公权市场,加强对涉及公共权益的经营项目的监管,保护市场中的社会公众利益。违法建设是对城市公共权益的侵占。近年来一些地方违法建设之所以泛滥成灾,主要原因是违建户为了套取数额诱人的拆迁赔偿款,他们捕捉政府信息,闻风而动,在重点工程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等区域内违法抢建。这些“地下无桩,墙内无钢,砖内无浆,房屋无窗”的劣质房屋,成为套取政府补偿金的笼子,揩人民群众油水的黑手,侵占城市公共权益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