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例公债是日本国债种类之一。日本国债分为两种:一种是建设公债,一种是特例公债。特例公债是日本国债种类之一。日本国债分为两种:一种是建设公债,一种是特例公债。所谓特例公债是指区别于建设公债而发行的公债,即是为了填补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公债,所以又称“赤字公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政府吸取了战前和战争期间由于过度增加政府支出而滥发公债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的教训,长期执行均衡财政预算政策。194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财政法,规定不搞赤字财政,不允许发行公债补充财源,并严格限制公债发行。规定了投资于公共事业建设可发行公债,这种公债叫建设公债。1965年,日本出现了经济危机,财政出现了赤字,日本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战后第一次发行了少量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1973年,受世界石油危机的冲击,当时的日本经济面临着萧条的危险,财政收入也发生了困难。日本政府大藏省认为有必要通过财政赤字来刺激经济的发展,发行公债来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但日本1947年制定的财政法是禁止发行这种公债的,因此,日本政府针对财政法又制定了《特例公债法》来保障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特例公债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