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政府是指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以实现预期利益的政府改革模式。它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排除相互破坏与腐蚀的政策情境;更好地使用稀缺资源;促使某一政策领域中不同利益主体团结协作;为公民提供无缝隙而非分离的服务。“整体政府”改革在批判与继承传统官僚制组织与新公共管理“企业家政府” 组织的基础上,结合当代政府管理面临的新问题,不断地进行组织创新,形成了一种“整体政府”的组织模式及方法,开辟了后公共管理背景下政府改革的新视野。系统地梳理西方“整体政府”改革的组织创新及方法,无疑对我国当前的政府改革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整体政府是西方国家继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后,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第二轮政府改革运动的新举措。1997年,英国首相布莱尔在《公民服 务会议》上首次提出“整体政府”的施政理念。1999年,英国政府出版了《现代化政府》白皮书,该书在对前两年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了一个推行“整体政府”改革的lo年规划。白皮书从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信息技术运用和公务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