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档案亦称铭文档案或题铭档案。以石为载体的书史铭文(见石刻文献)。曾广泛产生于古代东方各奴隶制国家。大凡纪功颂德、颁布宪令、誓盟立约以及一切重大事件,都要刻石述事,昭示方来。如巴勒莫石刻是埃及最古的纪年石刻,它记录了古王国时代前王朝至第五王朝(约公元前4000~前2420)的法老名单及其活动;汉穆拉比法典碑记载了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法律条文;贝希斯顿铭文是波斯国王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22~前486)在山岩上镌刻的记载他镇压高墨达政变和人民起义并取得王位的史实。此外,在埃及金字塔墓壁上和希腊神庙祭台上、墙壁上,也刻有大量关于征伐、 外交、法律、债务以及祝词、请愿书等铭文。 中国收存年代最早的石刻档案是石鼓文,是公元前770年秦襄公送周平王东迁后的纪功石刻。《泰山刻石》、《琅琊刻石》 (见彩图)、《芝罘刻石》、 《碣石刻石》和《会稽刻石》, 都是秦始皇巡游郡县时为宣扬威德、宣示政令所立的记事文字。两汉以后,石刻发展,种类、数量日益繁多,虽人为和自然的损毁相当严重,流传至今的亦为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