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心理(psychology in defense),刑事诉讼活动。中辩护人及其辩护行为的心理学意义与有关的心理学问题。现代刑事诉讼理论提倡攻击与防御,认为只有攻击而.无防御,或只有防御而无攻击,不利于辨明案件真相和情节、轻重,也不利于定性和处理。而从心理学角度,辩护之所以。必要是出于被告人能力和情绪上的原因。多数被告人的法.律知识不如公诉人,不知如何作无罪辩护,提出从轻或减免刑罚的理由,急需获得法律知识上的帮助,以弥补能力上的j不足;在心理上,被告人因前途未卜,受消极情绪的干扰,很难在法庭上有条理地申述。而辩护人处于第兰者地位,能够作合乎法律的理智的辩护,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求得合理的审判。诉讼活动中辩护人及其辩护行为的心理学问题包括:(1)辩护人的角色。辩护人处于防御一方,需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独立见解;其辩护行为原则上不受法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的干涉,只服从法律。其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处于平等地位。(2)辩护行为。辩护行为的目的是弄清案件事实,寻求被告人无罪或减免刑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