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所属高等学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中,确定适当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九省区,以及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测绘、国防军工、解放军等系统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位。 中央部门所属的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国防军工等高等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生产建设兵团、林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远洋捕捞生产、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