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规模是指参战力量的大小和战争行动的空间范围,战争分类的依据之一。战争规模的大小是由交战双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条件和战争目的、作战能力、战争保障能力、地理条件等综合因素决定的。由交战双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条件和战争目的、作战能力、保障能力、地理条件等综合因素决定。通常参战的国家多,波及地区广,投入战争的兵力兵器多,战争规模就大;反之,战争规模就小。战争规模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密切相关。原始社会末期战争开始出现,战争双方使用的武器简单,波及的范围十分有限,战争规模较小。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先进的武器装备和科学技术被用于战争领域,战争波及的区域越来越广;同时,兵役征召制度的改进,使参战人数不断增多,战争规模也随之扩大。近代以来,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和航空兵器的广泛使用,战争领域越出了陆地疆界,向海洋和空中扩展。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双方投入兵力1.1亿人,战争行动波及三大洲、四大洋8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参战国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