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绝对豁免,是指不论国家从事的是公法上的行为还是私法上的行为,除非该国放弃豁免,都给予豁免。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享有国家豁免的主体包括国家元首、国家本身、中央政府及各部、其他国家机构、国有公司或企业等;国家不仅在直接被诉的情况下享有豁免,而且在涉及国家的间接诉讼中也享有豁免;另外,它主张在国家未自愿接受管辖的情况下,一律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有关国家为当事人的民商事争议。在19世纪,绝对豁免论几乎得到所有西方国家的国家实践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