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周期亦称“预算循环”。资本主义国家的预算工作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批准、执行和监督等4个阶段。其基本内容为: (1) 预算编制一般由行政机关负责,具体由财政部或特设预算机关主持。预算草案编出后,需经内阁或总统核定。(2) 预算的批准权属议会,其批准的一般程序为,先由议会全体大会讨论,经核定的预算草案,再由常务委员会审查,后交由议会辩论,最后予以表决。(3) 预算批准后,有关主管机关执行支出预算,税收机关和其他收入机关执行收入预算,中央银行代理国库。(4)审计机关对有关机关提交的收支报告进行审查,并提 交审查报告,议会根据审查报告批准年度收支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