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存统贷亦称“统收统支”。我国银行信贷计划管理的一种形式。基本内容为: 信贷资金的管理分配权统一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基层银行的存款全部上缴总行,贷款也由总行统一平衡后核定计划指标,逐级下达,各级银行不得随意突破。这种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资金分配高度集中统一,存款和贷款两条线管理,且互不相关。在我国,实行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的时间较长,对于集中资金支持经济发展起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对信贷业务“统”得过死,基层银行毫无业务自主权,不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1979年改为“差额控制”办法,1981年又改为“差额包干”办法,1985年至今实行“实贷实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