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条件,是指立法活动据以进行的诸因素的总称。主要包括:(1)客观条件。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各领域的确存在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调整的社会关系,这种需要有一定的迫切性,并存在法律调整的可能性和可行性。(2)主观条件。立法者充分认识并重视发挥法律调整的作用,对立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已确立正确可行的政策并有一定实践经验,对所立法律应具有的技术特征有较为清楚、全面的认识。(3)合法性。所要进行的立法活动在立法权限、程序和范围诸方面有宪法和其他法律作为依据。满足上述这些条件,立法就具备了客观、主观及合法性方面的基本依据。立法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国家活动,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只有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基础上,才能使立法达到预期效果,充分发挥法律调整的积极作用。在立法实践中,特别是社会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时期,并非每项立法都能在具备全部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在立法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时,立法者应善于促进其他条件的成熟,或创造条件,不失时机地推动立法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