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阶段(Orientierungsstufe),亦称“促进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之一。目的是确立学生今后学习的方向。德国设在五六年级。1959 年的《总纲计划》提出设想。首先在黑森州推行。特点:按能力分组,先在德语、英语和数学等学科实行。顺利完成促进阶段学业的学生,可不经考试和试读就转入完全中学和实科学校。在 1970 年的《教育结构计划》中改现名。目的与促进 阶段不同。促进阶段是作为选择儿童进入某类学校的一个特殊阶段,功能在于缓和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把对儿童的选择放在客观的基础上;定向阶段可理解为分科日益精细、范围日益宽广的学校教育中的一个段落,即连接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第一阶段的中介。在 1973 年的教育综合计划中,社会民主党与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就定向阶段是不是独立的学校形式发生争执,并未形成统一看法。1976年在联邦各州推广。经过本阶段学习的学生,就读哪一类中学,取决于他们的学习成绩。其他国家也有设立的,如法国、南斯拉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