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涵共性,语言学术语。指不同类型的语言中所表现出来的功能共性,也就是语言个性变异的共同限制。蕴涵共性的基本形式是“A现象蕴涵着B现象”。如人称代词有基本形式和反身形式,汉语的“我自己”“你自己”“他自己”,英语的myself、yourself、himself都是人称代词的反身形式,但是法语第一、第二人称没有反身形式,只有第三人称有反身形式,而古盎格鲁-撒克逊语无论第一、第二人称还是第三人称都没有反身形式,为止还没有发现一种语言第一、第二人称有反身形式而第三人称没有反身形式,因此反身形式四种可能的组合中只有三种是现实存在的,即:(1) 三个人称都有反身形式;(2) 三个人称都没有反身形式;(3) 第一、第二人称没有而第三人称有反身形式;(4) 第一、第二人称有而第三人称没有反身形式。其中(4)是不可能存在的,也就是说,第一、第二人称反身形式的存在蕴涵着第三人称反身形式的存在。蕴涵共性是关系性的、隐性的共性,可以把不同语言的不同现象联系在一起,从而发现人类语言的普遍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