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理论是西方经济伦理思想术语。一种有关分配正义或程序正义的理论。通常是指如果在分配中没有一个人的资格或权利遭到侵犯的话,那么这个分配就是正义的。这一理论首先由美国哲学家诺齐克提出并倡导。资格观论涉及到“持有物”概念,即某人拥有或获取物的正义问题。“持有物止义”有个基本原则:(1)获取的正义原则,即持有物最初是如何获得的。(2)转让的正义原则,即持杳物如何从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转移;(3)矫正的正义原则,即如果违背了前两个正义原则的话,该如何进行矫止正。与这个原则相应的是一个具体规定:(1)一个按照获取正义原则而获得某种财产的人有资格占有该物,一个按照转让正义原则从另一个有资格占有某物的人那里获得该物的人有资格占有该物;(3)除了通过反复运用规定和规定之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占有该物。资格理论的结论是,如果每个人都行资格占介他在分配条件下所拥有的财产,则该分配就是正义的,也就是如果最初的占有是正义的,以后的一系列转让都是正义的话,那么不论现在的分配状态是一个什么局面,它都必然是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