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诗歌的审美不同于传统的自然诗歌的审美,首先体现在生态审美的主体间性上。生态诗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传统自然诗歌本质上是不同的,不是主——客二分的关系,而是放在统一的主体位置。 有学者认为,在生态文学(包括生态诗歌)中,人主体与自然主体之间是一种交互主体性关系,也可以说是主体间性关系。晚期的海德格尔认为主客关系“是个不祥的哲学前提”,“人不是在者的主人。人是在的看护者。”他批评了技术对人的统治和对自然的破坏。他提出了“诗意地栖居”的理想,具体地说,就是“大地和苍穹、诸神和凡人,这四者凭源始的一体性交融为一”。这种天、地、神、人四方游戏的思想体现了一种主体间性的思想,也使他的哲学走向审美主义,因为只有在审美中才能走出沉沦,才能“诗意地栖居”,进入本真的共在。而埃里克·托德·史密斯(Eric Todd Smith)则认为,生态批评家与其把“自然导向的文学”(包括生态文学)和批评当作赋予自然“发言权”的途径,不如“简朴地”把文学及其批评看作事物关系(人和自然万物一样也是一种事物)中的特殊联系。只有理清这种关系,我们才能进入相互密切联系的生态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