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院校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以条件优越、管理严格、专业课程设置贴近市场、教学质量上乘而著称。它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制、学历是一致的,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均授予学士学位。军事院校招收2种性质的学生,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类型的学生(学员):一是部队士兵或干部考到军校的学员,毕业发部队文凭,需要提供兵役证明,国家方认可学历(内部称生长生,即三总文凭)。二:国家统招计划生,与地方普通院校统招性质相同,即为国家统招计划(通过高考直接考取的),分数线达到国家统一招生分数线,毕业后有2种去向,一是到军队服役(发部队毕业证,即三总文凭,同样需要兵役证明,国家方认可学历),二;并轨就业,毕业后自谋出路,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文凭,毕业待遇和一般地方大学没有差别(此类学生较少),文凭在国家教育网及人事部门均可查;三是委培生(发部队文凭,即三总文凭或者部队院校具名的成人教育文凭),是军校和学生自行签订的培养协议,也有相当部份的学不存在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委托军事院校自主招生的性质,但默许办学,培养本科层次人才,即解决众多考生的升学困难,又缓解本地区人才紧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