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舞也称为“武”麒麟,是中国明代宫廷舞蹈表演,南明灭亡时流传于民间。舞动时,一人舞麒麟头,一人舞麒麟尾,两人配合默契,以此把传说中麒麟的喜、怒、哀、乐、惊、疑、醉、睡等动静神态表现得栩栩如生。逢年过节人们舞起麒麟,以表达迎祥纳福,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良好愿望。而麒麟,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代表吉祥的动物,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居“四灵”之首,在民间有驱邪避鬼之说,历代人民群众都把它当作祥瑞的象征。麒麟形象在中国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它由最初是一种图腾、一种信仰发展到哲学意义,从而又进入到文学领域,最终走向造型艺术和表演艺术,说明麒麟已由“神话传说”衍变成了一种“文化现象”。麒麟舞,作为麒麟文化的一个载体和较为少见的一个舞种,现仍然活跃于民间,河南省睢县蓼堤镇的“大刘寨麒麟舞”便是其典型代表。而广东省则是麒麟舞流传范围较广的地区,具有典型的中原地区花会风格,是客家人北方南迁的见证。麒麟舞融音乐、舞蹈、工艺美术、杂技于一体,既具有美学的欣赏价值,又有文艺的、宗教的、民俗的、历史的研究价值,这是祖先留给华夏子孙的一份宝贵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