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凤
(中国清朝官员)
潘文凤,中国清朝官员,同治五年(1866)任同安县知事。潘文凤,中国清朝官员,同治五年(1866)任同安县知事。守洁已,爱民。邑值小刀会匪之乱,衙门被毁,文凤抵任,重加整理,粲然一新。 于1892年奉旨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为台湾清治时期后期的澎湖地方政府主官。前身为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的该职位,驻守于澎湖地方,主管政经军事,官职品等为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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