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转移险,包括货币兑换险和货币汇出的转移险。货币转移险的发生是在外国投资进入东道国后,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资金出入作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从而直接影响外国投资者利益的实现。东道国的此类行为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不符。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旨在协助建立成员国间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基金协定并设立了关于外汇管制的定期磋商制度, 一国改变外汇管制而对外国投资者造成利益损害,除非是基于基金协定的例外情况,否则均与基金协定不符,东道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构成了货币转移险由东道国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