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创作的法学著作。有学者考证,该书成于公元前353~公元前347年之间。柏拉图在去世时并没有留下一部完整的稿子,至多只是有一个初稿。人们看到的《法律篇》是柏拉图死后由他的学生菲力浦(腓力浦)整理后出版的。 《法律篇》是柏拉图生前撰写的最后一部著作,也是柏拉图一生中最长的一篇对话记录。参加对话的主要有三个人:一位是来自雅典的不知名的客人,对话中的主要思想都是他提出来的,实际上他是柏拉图思想的代言人;另一位是克里特人克列尼亚斯;还有一位对话者是斯巴达人梅奇卢斯。对话内容涉及法律、政治、宗教、教育、历史、哲学、婚姻、家庭、外交、贸易等。法冶问题是柏拉图探讨的基本题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