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楠(??年—??年),字仲木,徽州婺源大畈人,明朝万历时大臣。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试金榜第三甲第五十五名赐同进士出身。历任兰溪知县、南京兵部主事、南京礼部仪制司郎中、真定府知府、南昌知府、江西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备兵辽东东宁副使,积劳卒于任。汪国楠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试金榜第三甲第五十五名赐同进士出身,初授浙江省金华府兰溪县令,任上力行乡学,亲临率讲;岁旱,步祈,甘霖立应;同时徵收有法,课士有方,修义仓,行保甲。升南京兵部主事,后调南京礼部仪制司郎中,又迁真定郡守。时滹沱河泛滥成灾,历官不敢筑堤,国楠以一劳永逸之策,用铁锅连锁戴石沉水法,仅倍数年之资,避却水患。寻擢南昌知府,万历四十年(1616年)升江西按察司副使管理水利。万历四十一年二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汪国楠为布政司参政备兵辽东东宁副使。积劳于任,卒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