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制是西欧、拉丁美洲及日本等国一些大学采用的一种教学和科研的组织制度。即按专业(分支学科)设置讲座,作为大学教学和科研基层单位,有些亦是教学和科研行政管理的基层单位。日本为使大学教员明确职责,1893 年由文部大臣井上毅参照德、法等国的大学管理制度,首先在帝国大学的分科大学中采用。1926 年分为非实验、实验、临床三种,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规定教授、副教授、助教的定员标准及经费预算标准。 每个讲座一般配备 1 名教授、1 名副教授、1 名~3 名助教, 讲座长由教授担任。讲座具有制定教学科研计划、招生人数计划及编制经费预算的权力。仅在国立综合大学中实行,单科大学未采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帝国大学有关法令的废止而在法律上被取消, 但实际仍作为一种教学组织和编制预算的单位而存在。 1956 年,根据文部省制定的《大学设置基准》被作为大学的教育研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