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观是人们对选择配偶的看法和态度。古往今来,选择什么样的配偶,如何选择配偶,人们一直在寻求最佳模式。在传统社会,人们注重婚姻稳定,因而在择偶时往往都有家庭长辈、父母参与其中,还要有“媒”穿针引线;在近现代社会,则较注重婚姻质量,择偶成为当事人自己的事,主要由当事人之间权衡。可见,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择偶形式是存在差异的,因而人们的择偶观也不尽相同。择偶观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是门当户对的择配观,即人们通过“父母之命,媒约之言”,选择家庭财产和门第相当的配偶;第二阶段是异质互补的择偶观,这种择偶观强调当事人个人的品质和成就,强调当事人之间的“相互需求”和“相互补充”,而不重视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在择偶问题上的反封建立场;第三阶段是以爱情为基础的择偶观,这种择偶观强调以当事人双方相互深入了解,具有共同思想基础和互爱为前提,强调双方在精神上的相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