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股是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检查和上报乡镇及县直单位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情况。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承办县直单位设立和撤销党委的审批工作;研究和指导企业、农村、事业、机关、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探索建立加强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协调和指导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指导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工作;负责对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及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负责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委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情况报告的审批;承办县党代会(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