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律是汉高祖时颁行的有关户籍,赋役的法律。由丞相萧何参考秦代法律制定,为九章律中的一章。原文已失传。汉时,劳动力名数和财产的登记制度皆依据户律。北齐以后,户律以婚事附之,又称“户婚律”。隋唐循而未改。唐律之户婚律分上中下三篇,上篇是严禁户口逃脱法;中篇是禁止诸户占田过限和盗种公私田的法律;下篇是有关家族尊卑的法律,大抵依仿汉制。户籍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的户口登记与管理的制度。它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统治者控制社会人口的重要手段。即如南齐建元二年(公元480 年)萧道成诏所说:“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