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水渍险全部责任外, 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 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 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 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 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 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 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 切险。一切险概念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概念二:一切险(all 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货物因战争、罢工、进口关税、交货不到等原因所致的损失,不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以内。投保一切险是投保人因附加险的种类繁多,为避免遗漏,保障货物安全而投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