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昌(1930.1.21-1989.2.20),原籍辽宁凤城,生于沈阳。1942年考入北平辅仁大学附中。1946年1月赴晋察冀解放区,先在华北联大文学院学习,后在晋东北、冀中等地从事农村工作。解放后在天津人民艺术剧院等单位工作。1949年5月发表了第一篇诗歌《我的母亲》。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农村劳动。摘帽后调至天津市文学研究所。1974年调天津师范学院,1980年任该院中文系主任。1982年被选为中国作协天津会副主席。1984年任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常务书记。1989年2月20日在北京逝世。姓名:鲍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