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即调整征收和缴纳税款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权,对一部分国民收入进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取得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也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征收和缴纳税款中的社会关系主要发生在国家税收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与扣缴义务人之间、与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之间、与国家司法机关之间;税收机关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之间、与税收机关之间、与国家司法机关之间,等等。税收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处罚;(2)无偿性。即国家征税后,税款便成为国家的财政收入;(3)固定性。即国家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征税,非经国家法律调整,不得任意变动。国家在其立法中,通过法律规范,规定国家征税权的划分和行使;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征税方法;税种、税目和税率;税务争议的处理程序;违反税法的处罚等等,以实现对发生于上述当事人各方之间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调整,保证国家税收。这些有关的法律规范,即构成国家的税收法。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税收法。除个别国家外,大多数国家的税收法是由不同税种的单行法律、法规所组成。中国税收法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