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商标做的太有名,也不是件好事
2012年,美国小伙克瑞斯与大卫注册了763个包含"Google"的域名。
谷歌看到后感觉到了威胁,于是提起投诉指控他们抢注域名,涉嫌商标侵权。谷歌的投诉得到支持,仲裁小组下令取消这些域名。
不过,这二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气愤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google是一个通用词汇为由要求法院宣布谷歌商标无效。
后来,法院裁定谷歌不应再被用作商标,因为“谷歌”已衍化为“搜索互联网”的同义词(如google it)。于是谷歌慌了,一路上述到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才把商标拿了回来。只是克瑞斯和大卫不买账,又案件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不过最终还是被驳回。
物极必反,有时候把商标做得太火成了通用词,不是好事,像当年中国的
公司就因为把“优盘”这个品牌做得太响了,导致最有“优盘”成为了“USB闪存盘”的代名词,最后把“优盘”这个品牌给弄丢了。
A.
华为
B.
金士顿
C.
中兴
D.
朗科
提 交
技点百科
商标
(公司品牌图文形象)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
Google
(公司)
谷歌公司(Google Inc.)成立于1998年9月4日,由拉里·佩奇和谢尔盖
域名
(互联网 地址标识)
域名(Domain Name),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司法机构)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审级和最高审判机关,是唯一由宪法规定的联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美国13个巡回上诉法院之一)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
相关领域
商业
科技
技术
科学
农学
题目知识点
【法律】
商标在传播过程中若是具有描述商品的特点继而成为通用名词,如优盘,电梯,暖水瓶等,将会面临商标被取消的法律风险。
商标-公司
通用名词
法律风险-经济理论
【国际】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下一级机构为13个美国联邦上诉法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机构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13个巡回上诉法院之一
美国-国家
EMITQD
20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