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座落于兴中道73号,是中山市人民政府"十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工程于2003年8月3日奠基动工,于2005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占地547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68平方米,由演艺大楼和培训大楼两大部分组成,总投资5亿多元。其中,演艺大楼建筑面积23879.87平方米,设有大剧场、多功能小剧场、展览厅、影音演示厅、排练厅、演员化妆间、西餐厅和办公区;培训大楼建筑面积19551.53平方米,设有文化艺术商廊、电影城、美食广场、公共艺术展厅、培训区等,其中戏剧、舞蹈、音乐、器乐、少儿艺术等各艺术门类培训教室38间,包括排练厅、琴房、综合艺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