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前身是蓬莱县人民法院,法院现坐落于山东省蓬莱市市府路3号。全院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2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67%,其中硕士8人。蓬莱市人民法院主要职能:(一)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四)行使审判监督职能。(五)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七)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八)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