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总统
(司法机构)
土库曼斯坦总统(土库曼语:Türkmenistanyňprezidenti)为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脑,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选举法规定,只要50%以上的在册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即为合法有效。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脑。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是人民委员会,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属国民议会和法院。1992年5月18日通过第一部宪法,规定土库曼斯坦为民主、法制和世俗的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总统共和制,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又相互平衡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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