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领导,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194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四川省,分别成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4个行署区行政公署,合并成立为四川省人民政府;1955年1月改称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同年7月,西康省并入;1968年5月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