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法中承认的主体除现存国家之外还包括现存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承认的对象除了新国家和新政府外,还可以包括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2)承认是承认者对被承认者出现这一事实作出的单方面行为。它表明对事实的接受而不改变被承认者的性质。(3)承认是一项政治法律行为。在符合其他国际法规则的条件下,承认是承认者的自主行为,而不是一项法律义务。因此,它也被视为主要是一种政治行为。但同时,承认一经作出,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直接影响承认者和被承认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这个意义上,它又是一种法律行为。确认某事物在国际法上的存在,从而肯定这一存在所产生的政治和法律后果。国际法上的承认,依承认的对象分为对国家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