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化艺术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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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文化艺术院成立于2007年8月1日,是由文化部主管、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组织。东方文化艺术院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弘扬东方文化艺术、加强文化、艺术的研究交流和展示,发挥文化、艺术的社会功能,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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