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人口与劳动力流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城乡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同质城乡劳动力的边际收益不相等的现象。这种分割不仅体现为城乡自然空间性的分割,更体现为城乡制度性的分割。20世纪50年代,为了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国务院于195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采用了户籍制度限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地区就业。1984年,《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只要自力更生,可自带口粮进城。2000年以后,开始逐步放开小城镇的落户限制。2008年,进一步放开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2013年以后,开始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但是,捆绑在户籍制度的购房资格、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等,以及城市的人口数量管理仍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