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评估指对一项社会调查研究成果的评价和测定。评估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术价值指研究成果在理论、方法和资料方面的创新性、深入性及概括性;社会效益指一项研究在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上的应用价值;经济效益指研究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由此而得到的收益。评估还要对研究成本(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项耗费)作出核算,然后与研究的综合效益进行比较。80年代末在社会科学领域还没有建立一套评价研究成果的规范和程序,还没有标准化的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一般是由专业人员、读者和有关部门对研究成果作出主观评价,或结合某些指标的测定进行综合评价。狭义的评估是只对研究报告的可靠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分析与评价。社会学侧重从狭义方面评价一项调查研究的学术价值。20世纪4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学家P.F.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建立了较为规范化的实证研究程序,提出要依据研究的内在逻辑检查和分析研究报告。此后,一些研究者分别提出过评估研究报告的信度与效度的准则和方法。80年代,英国社会学家G.罗斯建立了评价研究报告的系统程序,将社会学研究分为理论检验研究和理论构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