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有微信公共账号曝光了这个新规的详细内容。这份新规,总体来说其实还是在执行2012年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由于之前的通知在细节方面还有不少模糊的地方,广电总局在执行这个规定时,仍在不断对原文件进行完善。新通知要求,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2022年9月21日起,广电总局要求国产电视剧播出时,须使用片头统一标识,准确标注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号,放置于每集电视剧片头前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