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指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中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工作重点。是兴国之要,立邦之本,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中共八大鉴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指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一论断,已含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但不久就为毛泽东所否定,直至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邓小平在1975年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强调: 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1980年1月16日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正式指出: 要把经济发展当作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外开放,吸收世界上一切先进文明成果,为搞活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开辟广阔的道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失去正确的思想指导和政治保证,就会走到邪路上去。只有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社会主义大生产的极大发展,才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强大的力量源泉。同时,惟有如此,才能使国家和人民摆脱贫穷落后,逐步强盛和富裕起来,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